结合各小区条件、居民需求等实际情况,在保证实施5项刚性指标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停车场建设、地下管线雨污分流改造等方面进行选择,使改造内容更具灵活性、针对性。
(三)多方筹集资金,解决“钱哪来”的问题。按照“五个一点”的原则,上级资金争取点、市级财政补助点、区级财政配套点、专营单位减免点、受益群众分担点,多方筹措改造资金。一是落实财政补助。5年内市、区两级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0亿元。对需要拆除的D级危房,市财政按户均287万元给予补贴,拆除后的土地用于城市绿地、停车场等公益项目建设。对整治提升类项目,市财政按户给予补助,其中中心城区每户补助7000元。截至目前,市财政已拨付各区补助资金136亿元。
f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对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老旧小区,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每平米节约建设成本约300元;对仍不能实现资金平衡的,按照“一项目一政策”的原则,给予土地等政策倾斜。三是引导社会参与。引入企业投资运营立体停车设施;对水电暖气和有线、宽带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由专业经营单位适当承担改造费用。四是业主适当承担。如老旧小区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更换节能门窗的,业主承担每平方米100元改造费用,低保家庭改造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四)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前改后乱”的问题。对改造后的小区,全部纳入社区服务管理。一是组建业主委员会。落实街办、社区、业委会“三级”物业管理模式,由社区居委会主导,依法组建业主委员会,并与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确保小区改造后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二是落实奖补政策。对负责连片小区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视服务标准给予每平方米0103元财政补助。如奎文区张面河小区,由物业公司按三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第一年业主承担02元平方米,政府补助03元,补助逐年递减,三年后完全市场化。三是推行建立老旧小区公共账户。将改造后的小区车位租金、广告费等公共部位收益纳入公共账户,逐步建立公共维修资金,解决后续公共设施维护问题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