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并保证进度。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验收和移交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由双方各指派验收人员,验收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第八条
设备保修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三到四天内到现场服务。3、系统开通后1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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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30%。(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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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应协商解决。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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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代表(签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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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字):
年月日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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