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对生产过程中事故易发点、薄弱环节、危险源(点)实行重点检查控制,或者对班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检。(注: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规定另附)。
8检查采取问、听、看、查、核的方法,进行咨询和判断。每次检查要重点查看上次检查的台帐及需要整改的内容是否完成。
9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执行“四定四不推”的原则。每月检查完毕后,要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对各部门进行评比、考核。
10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册职工及临时用工,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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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教育对象包括新入厂的职工(含临时工)、外来实习代培人员、调换工种的职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人员、复工人员、班组长(安全员)及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
2安全教育采取现场讲课、实际操作表演、事故案例剖析、展览、工伤人员现场说法、观看电视教学片以及举行安全知识竞赛等。
3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分配岗位,若上岗造成事故,则追究指派人的直接责任。一级教育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并建立档案。
4二级(车间级)安全教育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教学内容主要是:A公司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B安全生产规程;C危险区域,要害部位,以及有毒有害的作业情况;D安全生产情况,事故案例,以及预防事故的措施。
5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教学内容主要是:A本班组本岗位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B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C岗位各种工具、器具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D岗位发生过的事故教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急处理措施;E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保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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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外来实习、代培人员如需进入生产现场,则视同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7凡脱岗一个月以上的生产、运行、维修岗位的职工,复工上岗前一律由班组长(安全员)进行安全再教育,教育内容以岗位安全规程为主。
8凡属调换工种与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新工种、新岗位的安全规程教育和熟悉现场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违章职工由专职安全员进行有关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安全再教育,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班组长在前会上布置生产的同时,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强调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