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国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不设国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团长召集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第五十三条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第五十四条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园长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等其他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第五十五条幼儿园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末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第五十六条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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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幼儿园管理方案
第五十七条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国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
幼儿园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每年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表。第五十八条幼儿园在当地小学寒、暑假期间,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自定。
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九条本规程适用于城乡各类幼儿园。第六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规程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幼儿园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亦可制订本地区不同类型幼儿园的工作规程。第六十一条本规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六十一条本规程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9年6月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号令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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