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为了规范项目施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规章制度,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目标的实现;结合本公司对该工程的实际情况要求,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分项工程名称:3、工程地点:4、分项工程内容:
5、承包形式及承包单价:
(1)包工不包料,采用单位单价一次性定价原则。
(2)采用单项工程人工费单价包干,所有图纸内的工程量以及变更的工程
量,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发包方要求。
(3)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所有变更增减量均按此承包单价核算。
(4)本分项工程承包单价:
元平方米。
(5)包含工具辅材:
6、工期
(1)工程期限:开工:
年
月
日,完工
年
月
f日;
(2)工期要求:具体工期按甲方和监理审定的工期进度月及周计划表,乙
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
乙方按施工进度要求施工,不得延误,更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如乙
方不能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他工序施工,乙方必
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和
人员的即时退场,并有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
损失。
7、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
2、监理驻工地代表:
;
3、乙方驻工地代表:
;
第二条工程款的支付
1支付方式:
2乙方每月日前向甲方上报经监理签字确认的当月(或一个结算期)实际工程量,甲方按工程量清单日内组织甲方有关人员对本月完成工程量进行复查确认。甲方按实际进度的支付进度款。(如验收不合格或跨结算期的量不予结算,拒付进度款)。
3完工结算,单项工程完工后,含其全部技术资料齐全,由乙方提出书面结算申请并经项目部和相关部门签字同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全面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单,一个月之内按甲方审核工程量价款,扣除
保修金,其他款项一次性付清。工期完成确认:工完场清后,以书面形式首先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监理签字同意。甲方在接到此书面申请一周内安排验收。经甲方和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通过,验收日期为工程实际完成日期。
4、保修款支付,工程经建设、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满年后,
f30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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