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新河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健全科学、民主的扶贫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组织管理
为强化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导,县
政府成立由县长李宏欣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李行军、分管副县长国燕峰、政协副主席、农工委书记宋革修任副组长,县农工委、监察局、发改局、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水务局、国土局、交通局、城管规划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扶贫办主任兼任。(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建立部门分工机制,协调部门之间关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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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资金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项目建设考核。研究审定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研究审定年度计划调整意见。(二)办公室主要职责:1、制定扶贫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项目计划,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批复项目实施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综合协调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的部门、镇、村关系;向领导小组提交考核方案、考核意见,并牵头组织年度项目建设考核工作。2、向国开行申请资金使用额度、组织项目资本金。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配合做好项目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办理报账手续,配合搞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年度考核。第三条项目管理部门责任分工。(一)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指导协调全县扶贫资金的使用、拨付、监管工作。本项目的采购主体为县政府授权的新河县扶贫办。负责对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和监管。财政局根据县人大批准的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费用年度支付计划,每年足额安排预算资金。(二)1、交通局负责台大线、新冀线、连接线、邢衡高速道口等主要交通项目的实施;2、水务局负责不在交通道路上的桥梁及全县重点打造的坑塘改造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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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城管局负责乡村垃圾收集系统项目的实施,主要有垃圾池、垃圾周转站、垃圾处理等项目工程。4、农工委负责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的绿化、亮化、文体活动中心等工程的实施;5、扶贫办会同各乡镇负责其他70个贫困村项目的实施;6、本项目的承接主体(扶贫开发公司)由新河县扶贫办,通过政府采购确定。负责项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