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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代码:002200证券简称:绿大地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若职务有交叉,则按高限领取年薪)。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后,确定其薪酬分配。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二)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三)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三章薪酬的构成第七条高管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超额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超额绩效奖励。年薪标准如下:董事长:全年20万元,每月发放12万元。公司总经理:全年18万元,每月发放1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全年12万元,每月发放07万元。财务总监:全年12万元,每月发放07万元。公司董事会秘书:全年12万元,每月发放07万元。基本薪酬按各岗位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每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情况和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绩效情况研究决定。绩效薪酬为薪酬总额的30,根据经审计后的经营业绩情况,如果完成年初确定的经营指标和个人业绩考核达标,则足额发放;如果未能完成经营业绩指标或者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则按未能完成的幅度,相应减少绩效年薪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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