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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交通局长沙县交通局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沙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有关要求,遵照国家交通部、省交通厅、市交通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目前公路交通现状特点,为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单位的稳定,提供道路安全运输保障,特制定《长沙县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一、编制的目的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所属单位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及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构建和谐长沙县。二、编制依据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省市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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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实际,制定本预案。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公私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提高全局职工和下属单位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积极应对的思想、组织、物资、车辆等准备工作。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情况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快速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积极组织救援,控制事态扩大蔓延,把事件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交通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下属单位领导负责制,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分类处置、分极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类处置,并确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工作。参与先期处置和应急指挥工作。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权益,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要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做到协同应对。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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