畴。整体与部分的存在是互为条件的,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没有部分便没有整体。2、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3、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范畴。必然性: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并非确定发生,可以出现,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或那样出现的不确定趋势。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1)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2)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3)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互相转化。4、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1)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趋势。(2)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5、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6、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1)内
f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2)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3)内容和形式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
(六)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联系和
发展的实质。2、它是贯穿各个规律和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
“钥匙”。3、矛盾分析方法是根本的认识方法,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认识的实质。4、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七)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1、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1)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2)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3)辩证矛盾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2、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4、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