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院教字20112号
201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关于2012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切实做好2012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全面推进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根据《安庆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院发20052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具体负责全校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检查与工作评估、省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及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各学院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组成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备案)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选派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及后期检查、组织论文(设计)答辩、审定论文(设计)成绩、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与总结等各项工作。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1、2012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评阅、评价等环节实行网上操作和管理。指导教师和学生均须通过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环节的操作(具体操作程序将印制成册另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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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仍与往届相同。2、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凡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不得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1)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2)近两年承担了科研、教研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公开出版了专著或教材。凡不符合该项条件者,需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提交一份相关学科的研究综述,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首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指导下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人数不足的学院,可适当聘请校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本院具有高级职称的离退休教师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3、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和2012届本专科毕业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