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尔沃条款(CalvoClause)为了防止大国、强国滥用外交保护权,阿根廷法学家卡尔沃在其著作中指出,外国人在南美国家不应享有比当地人更多的权利,而外国人在私法上的权利应当属普通法院的管辖,任何的外交保护都将造成强国欺凌弱国的表现结果,这一理论发展成为南美国家对外契约中的一个条款,即卡尔沃条款,据此,外国当事人有声明放弃要求其本国政府提供外交保护的权利。二、德拉果主义dragodoctri
e在一个国家不能支付外国人持有的公债义务时,该外国人的本国不能使用武力索债,这一主张被称为德拉果主义,德拉果认为债务国虽然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是有权选择偿还债务的期限和方式,不许债权国强迫在某个特定时刻偿还付,他主张债务国所欠债务不能成为欧洲大国武装干涉或实际占领美洲各国领土的理由。三、国际保理(I
ter
atio
alFactori
g)即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大部分应收帐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的一种新兴贸易结算方式。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若对上述预付款没有追索权,对余款也要承担付款,即无追索权保理,反之为有追索权保理。七、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愿意为“单独海损负责”,除承保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单损不陪。承包范围:1、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损2、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3、运输工具,在发生上述意外事故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4、装卸时,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为抢救货物支出的合理费用。十、国有化(Natio
alizatio
)是作为国家推行一定的社会经济改革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实施的对一定的经济部门或领域的一般性征收。因为其涉及到作为国有化对象的经济部门或领域整体规模巨大且不分内外,原则上也不得有所例外,具有非个案性,所以在法律程序上一般要经过国有化立法措施,为其提供最充分的法律依据。十三、班轮运输(Li
ertra
sport)指托运人将一定数量的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按固定航线,固定港口顺序,固定船期和固定运费所进行的运输。它多用于运输数量少、交接港分散的货物运输,它主要通过承运人签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