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一、本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执行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规程、规范和省交通厅、公路局、业主项目合同规定及公司制定的有关施工文件、管理办法、规定。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执行下列文件:国家现行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三、变更施工过程中乙方如发现严重影响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的地方,乙方应
3
f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与业主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批准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准变更。工程数量以批准变更后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准,变更后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定,并作出书面协议备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否则,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一、甲方责任:l、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全面管理、监督、指令。2、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量澄清,同时下达施工任务,并派技术员、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整体布署安排、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进度工期控制。3、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和遵纪守法教育。4、甲方负责对乙方已完成工程的计量计价、质检。5、测量: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复测工作,对其重点部位进行测设定位。6、试验检测: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7、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和结算工作。8、监督乙方对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情况及其保障措施。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号召,甲方将在每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预留农民工工资,与乙方共同组织发放,以保障此项资金的发放。二、乙方责任:
4
f1、乙方应具有足够的施工能力,其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应满足所承包工程质量、进度的要求。乙方签订合同接受任务后,必须垫付前期施工费用、承担质保金扣留和竣工结算后付款不及时的经济风险责任,全面履行本合同责任并接受甲方管理、监督,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的措施、规定应严格执行。2、乙方所承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不予验收,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3、乙方应加强甲供材料的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甲供材料合理损耗:水泥:2%;砂:5%;碎石:3%:砖:3%。超出以上合理损耗部分,甲方按进场价的1.2倍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4、乙方要按周向甲方提出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检验合格并履行业主规定质保期内缺限的责任,在质保维修期开始执行日起,在二周内乙方不与甲方联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