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强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秽在身,怨之所构。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湿也。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荫,而众鸟息焉。
第6课
学习目标学测要求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高考要求
了解《十二铜表法》;了解公民法和万民法;从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罗马法的起源与认识罗马法的作用发展;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1.习惯法1背景:①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②贵族垄断立法和司法大权。2特点:早期的罗马共和国只有习惯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3影响:贵族担任法官,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己,损害平民利益。2.成文法1标志:公元前5世纪中期,《十二铜表法》制定。2特点:内容广泛,法律条文明晰,审判、量刑有法可依。3影响:它的颁布,使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受到限制,保护了平民利益。但也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易错提醒正确认识罗马法1《十二铜表法》并没有废除习惯法,只是使法律内容的形式从习惯法发展为成文法,它虽然限制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权力,但其内容仍然维护贵族的既得利益,实质上是奴隶主阶级和意志的体现,是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工具。2习惯法与《十二铜表法》都是罗马公民法的构成部分,二者在法律的呈现方式上有差异,即不成文法和成文法的区分。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1.公民法1时间:在罗马共和国时期。2含义: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主要限于罗马公民,所以称之为公民法。3作用:在公民法下,罗马公民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
f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强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秽在身,怨之所构。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湿也。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荫,而众鸟息焉。
2.万民法1背景:①疆域扩大:公元前27年,建立罗马帝国;到公元1世纪后期,罗马帝国已成为地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大帝国。②民族矛盾出现:在征服过程中,不同民族之间出现新的矛盾,被征服者得不到公民法的保护,对罗马统治表现出强烈不满。③公民法的局限性暴露: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