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f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
同部分总额X%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
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
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
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
f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
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
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
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
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
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
f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盖章)经办人:__(盖章)经办人:__(盖章)负责人:__(盖章)负责人:__(盖章)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开户银行、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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