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流程中须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公司企业作为一个法律创设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其他平等的民事主体发生一系列地经营活动。如在上述活动中发生纠纷,按照我国法律体系的规定,应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调整的范围。为了便于各位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更好的维护企业的权益,现就民事诉讼中一些重点的法律问题和程序问题进行讲解。一、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在我国司法制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公司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最多的也就是民商事方面的纠纷。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按照我国的法律体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是对民事纠纷处理活动的一种规制,是程式化的规定。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主要由:诉前准备、庭前准备、案件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阶段组成。具体流程图如下:
三、重点关注的诉讼问题(一)诉前准备阶段《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要确定适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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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原告是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谓“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以及依法保护他人权利的个人和组织因受其保护的权利被他人侵害。被告则是指原告控告的相对方,正当、确与诉争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才是适格的被告。《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据此,能成为诉讼当事人的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公民(自然人);第二类,法人;第三类,其他组织。只有下列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组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1)私营独资企业能作为当事人,而对于个体工商户,则以营业执照上等级的业主为当事人;(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