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规和有损乙方形象。5、在甲方有市场推广活动时,乙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予以支持。在甲方的新闻活动中,如果需要乙方配合接受记者采访时,乙方应积极主动予以配合,且不得做出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言论。6、协议有效期,乙方不得参与任何与甲方同类产品或者具有竞争关系企业的代言、宣传、推广等活动。7、协议期间,乙方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如果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而不参加及出席甲方合约期活动或完成甲方协议期作品,甲方有权扣除协议期应支付报酬的%。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三次不参加甲方合约期活动或完成甲方协议期作品,甲方可视为乙方已经中止协议,可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2、在乙方未违反本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甲方未能按照上述付款日期支付款项的,从一个月之后开始,按照延迟款额的万分之五每一天支付赔偿金。迟延支付超过三个月,乙方可视为甲方已经中止协议,可有权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合同期应
f支付的余款报酬。3、违约一方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损失赔偿、采取补救措施、继续
履行的违约责任。五、保密条款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公众公开发布或透露本协议所涉及
的报酬数额和条款以及双方的银行账号等信息。2、泄密方将对上述信息流失而造成对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负全额赔偿责
任。六不可抗力1、本协议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
(如战争、车祸等)、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罢工、政府行政政策变化、法律变更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2、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继续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对方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发生的实际情况协商延迟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合同。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