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项目部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上规定,建筑公司(含本地的和外来驻玉东新区的)与项目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一、目标和职责(一)项目部认真执行和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查验项目雇用的外来民工和在工地居住的流动人员《流动人员婚育证明》,督促无《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员限期补办。负责向项目部雇用的已婚龄流动人员(含居住在工地的家属)提供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负责建立建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计生档案,负责对建筑施工工地的流动育龄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已婚育龄妇女依法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将其避孕节育情况报公司计划管理部门。(二)符合生育政策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民工,按规定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已婚生育人员参加妇检,并落实一环二扎节育措施,教育民工实行晚婚晚育。(三)落实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包干责任,积极配合
f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责任处罚项目部不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及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发现1例违反计生政策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执行。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与项目部各执一份。此责任书经公司、项目部签字生效。
公司:
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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