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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前,中国的政治词汇中,对各种“领导小组”的定义一直不固定,先后使用过临时机构、非常设机构以及序列外机构等名称。1993年,这些机构统一称为“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2007年十七大报告首次将“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列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2008年之后,统一称为“议事协调机构”。
常设性小组层级高任务重
众多议事协调机构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算是出镜率较高的一个。早在1957年,中央就成立了经济工作五人小组,陈云为组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不可小觑,改革开放后,它和国家体改委一直起着改革推手的作用,凡是重大经济决定,都有它的身影。
像财经领导小组这种“常设性”小组,一般是将其作为解决全局性、战略性工作任务而存在。它们的正职领导一般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兼任。也有少数“小组”的正职,由部门领导兼任,如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组长为人社部部长尹蔚民。
在中央层面,更多的是一些发挥阶段作用的临时小组,如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完成任务后机构就要撤销。有的存在甚至不到一年,如2011年到现在各地都成立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任务结束就撤销了。
周望认为,众多的“小组”中,像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这样有日常事务的并不多。有的小组平时很少公开露面。如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一般在每年1月的中央对台工作会议上公开露面。
这些小组的组成人员规模一般比较精简,人员主要是“兼职”。有工作需要时,来自不同部门的小组组成人员集中到一起,一般以开会为主,办事机构很少单设,大多依托常设职能部门,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纪委。
“遇问题、发文件、立小组”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社会节奏加快,政府常规性机构在面临新生事务、突发事务时,常落入“遇问题、发文件、立小组”的固定模式。
周望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中国政府机构体系中,各类“领导小组”的存废,呈现出一种“倍量增减”的现象。某一时间段内,因为现实需要,大量设立“领导小组”,任务结束后,会一纸令下,把这些“小组”统一撤销。之后又重复这一增减动作,如此循环往复。
在中国,历来讲究政府的上下对口,中央成立什么议事协调机构,除了西藏工作协调小组、新疆工作协调小组等这些特定的小组之外,地方都要对应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
“一般中央开了会,地方的小组跟着开。”2012年8月28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