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而进行的有效的创造。在康德看来,人是自然的最终目的,文化则是这一最终目的存在于人身上的一种形式上的、主观的条件。文化的本质在于,主体(人)不断地获得确立一切目的的能力,即不依赖于自然的行动能力。文化是促进人们更加自由的选择,确立并推动目的实现的力量。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化也就是人的社会价值,是人的力量的显现。康德理性主义的文化观,比较重视文化主体改造自然的活动及其功能。这种文化定义,显然是针对法国启蒙学者把自然看成文化,把自然简化为人的行为的机械主义的文化观的。康德把道德观念看成人类文化的最高表现。这个看法曾影响了我国学者辜鸿铭和唐君毅等。辜氏在20世纪初出版的《春秋大义》(TheSpiritoftheChi
esePeople又译作《中国人的精神》《原华》,)中指出:文化不是房子、不是道路、不是器具、不是制度、不是科学、不是艺术,而是人格,文化的实质就是道德。唐君毅在上世纪中出版的巨著《文化意识与道德理
f性》中,以“道德自我”或“道德理性”为中心,论述“人类一切文化活动,均统属于一道德自我或精神自我,超越自我,而为其分殊表现”,并建立了道德的理想主义的文化哲学体系。一般来说,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思想家,把文化的领域局限于精神活动的领域,在文化史里排斥物质活动和社会劳动对于文化发展的意义。不过,从赫尔德和歌德的文化观来看,已经有了一些唯物史观的因素。英国著名人类学家,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泰勒1871年在其名著《原始文化》里,对“文化”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所谓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的意义来说,乃是包含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及任何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泰勒定义明确地剔除了人的本能,即生物学遗传或先天性行为,强调了“文化”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人获得的,是具有社会性的,超个人的存在,同时说明了“文化”是诸要素的综合体。但是,泰勒定义仍旧是描述性的,虽然接触到文化的本质,但还没有深刻地揭示这一本质。泰勒的列举是可以无限地添加的,如我们可以把“社会制度、社会组织”列入;泰勒本人在1881年出版的《人类学》中加进了“技术和物质文化”,如后来美国的人类学家奥格本等修订这一定义时补进了“实物”……可见,对于“文化”的界定,不能停留于外在的描述上。美国人类学家克鲁柯亨在《文化的概念》中提出:“文化是历史上所创造的生存式样的系统,既包含显型式样又包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