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方案
第三条建立校企合作的条件是1校企合作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是已进行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应属行业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事业单位,能够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2校企合作的项目应符合学校的定位和发展需求,基本符合学校重点实验室、实训基地的配置条件,合作企业提供的场地、设备、技术、管理应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3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不能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也不能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项目要结合学校专业发展,有利于推进学校产、学、研结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能进行校企合作。第四条建立校企合作的原则是1成果共享,互惠双赢。成果共享,互惠双赢是校企合作的动力。学校方面可以了解行业企业人才需要状况和用人标准,提高教学设计与实施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服务产业的能力和“双师”教师队伍的建设水平,建立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稳定渠道企业方面可以获得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降低经营成本,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学校要主动积极为行业企业开展人员培训。2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是校企合作的目标。企业提供学校教学需要的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和毕业生质量评价,具备专业化的实践操作设备和环境、合作项目的财力和智力保障等优势。学校具有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稳定的人力后备资源、用于培训的
f教学资源和基础设施、合作项目的研发和支撑团队等优势。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校企双方通过合作谋求各自更大的可持续性发展空间。
3过程共管,责任共担。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是校企合作的保障。校企合作是双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一致,通过建立双方参与的校企合作管理中心、项目双负责人制、顶岗实习学生双导师制、校企之间信息化交流平台等方式,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有效地保证合作项目有序、持久地展开。第五条合作内容1教学设计与开发。以行业企业需求为依据,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和职业资格标准,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各系部要依托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与合作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合作开发专业课程、教材和教学资源,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改革。2合作培养。深化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合作育人培养模式改革。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