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场地租赁协议
承租方甲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出租方乙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场地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租赁场地及用途乙方同意将坐落在市区,面积为平方米的
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甲方作创业培训、创业孵化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f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3年。甲方应于每次使用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合作期限若有调整,具体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第三条场地使用费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按照场次统一付费,每场次根据实际使用天数
计算,场地每天为人民币千元大写元。
2、首次场地使用共计十天,应付款项总计:万元
(大写万元整)。
4、以上款项甲方采用
方式支付,乙方自收到甲
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通知
场次所对应国内有效的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承担违约
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
场地使用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
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服从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须按期向乙方交纳场地使用租金。
f二乙方义务1、在专用期间,乙方应确保场地及培训设施齐全并能
正常运行。2、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
方。3、在租用期间,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完
成租赁用途项目的检查验收。在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务系统的相关资料,协调组织孵化基地内的企业和创客与甲方签署电子商务进农村合作协议。
4、乙方帮助甲方完成孵化基地氛围宣传展示资料的悬挂和摆放,包括不限于宣传吊旗、展架、挂牌等饰品。
5、在甲方使用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中断甲方进行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双方责任:1、乙方为甲方提供培训多媒体教室,设施包括宽带、投影仪、话筒、电脑、桌椅等;2、乙方承诺培训时不得使用任何录音、录影设备对培训内容和过程进行复制;从甲方处获得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取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频、图像、文字)仅供本单位学习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皆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f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披露,尤其不得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体对外传播;否则,乙方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