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
一、《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1版)(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含家庭居室)的室内外装饰,包括配套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安装项目。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装饰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是编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三、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我省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标准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和合理工期以及合格的建筑装饰产品进行编制的。五、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六、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建筑装饰材料的耗用量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设计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与本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照各章规定进行换算调整。其他材料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