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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
f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特别告知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买卖。本合同所指房屋买卖,是指个人或单位将已办理权属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进行出售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交易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本合同所指经纪成交,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买卖意愿,自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
3、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房屋买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买卖双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4、房屋买卖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法规较多,当事人可向专业机构咨询。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可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阅房屋是否在该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查封、预告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
5、本合同签订不等于产权登记。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应及
f时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在此期间可能出现房屋被司法查封、被征收等特殊情况,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交易风险。
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机)

【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机)

(手(手
f购买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机)

【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机)

】:(手
】:(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一)甲方所售房屋坐落为: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三)该房屋用途为(产权证记载的用
f途):

(四)该房屋由甲方以【买卖】【受赠】【继承】【拆迁安置】【其他:

方式取得。
(五)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
(或该房屋所有
权证号为: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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