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双方不仅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履行责任。对相对方履行瑕疵反应滞后,如业主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履约不到位等瑕疵,施工方往往不能对此做出及时的反应,从而导致履行中的抗辩权、代位权以及撤销权,错过诉讼时效等;导致自身损失难以及时挽回,损害企业利益。(三)合同履行结束后有诉讼仲裁时的风险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时也是存在的,体现在对合同的保密、协助等合同履行后的义务,如果各种与合同相关的资料在合同履行结束后不妥善保管,在有法律纠纷时不利于胜诉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是在诉讼仲裁中难以避免的风险。二、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一)建立健全法律组织机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控离不开专业法律人员,因此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法务部门并配有专门法律人员,对日常工作的各项合同进行审核;同时应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签约保障有法律纠纷发生时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合同管理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审批流程对合同审批,每个合同必须要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最后由企业领导全面审核后再进行最终签订。建筑施工企业一般涉及的项目部较多而且大多数分散在全国各个地区,要想实现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的可控,各个项目就必须要将合同管理职责细化到每一个部门的特定人员上,严格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将各类合同报公司审批。健全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可以为防控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起到一定的组织保障。(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制度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依据,对于合同管理来说,只有健全的制度才能更好的规避企业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因此,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涉及合同管理的业务部门应与法务部门联合起来,不断加强内部制度的制定与完善。通过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规范和管理合同的订立、审批、会签、登记及备案等流程;规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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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的使用和合同用章的管理;明确奖惩标准与要求等事项。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可以确保合同管理职责的细化,管理的标准化与程序的规范化,从而使得合同从签订、履行、诉讼仲裁都处于可控状态,更好的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三)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应提高自身对于合同管理风险防控的法律意识,深入学习当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掌握企业各项合同管理的制度要求;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积极组织开展法律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