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范
闽建法〔2003〕142号(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以及《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的房屋拆迁估价活动,适用本规范。本规范所称房屋包括房屋及其占用的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报告只作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依据。估价报告中估价目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价值定义是被拆除房屋无权利负担的房地产公开市场价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延长拆迁期限的,被拆迁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以其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并由委
的载明为“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值,不考虑抵押、租赁等权利限制的影响。估价时点为批准延长拆迁期限之日。托人提供。被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第八条房屋拆迁补偿估价不包括房屋二次装饰价值。委托人书面要求对房屋二次装饰价值估价的,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装饰工程定额标准,单独评定其装饰的重置价格和成新程度。房屋装饰估价应当单独出具估价报告。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法。采用市场比较法估价的,应在同一区域内选择三个以上的类似房屋交易例进行比较修正,交易例的交易时间距离估价时点应不超过一年。采用基准价格修正法确定基准价格的,应选取4个以上可比实例。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一般相差不应超过20。第十三条采用成本法进行估价的,应当采取房地分别估价的方式,评估出房地产市场价格。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价格应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或基准地价修正等方法求取。建筑物重置价格的费用构成应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应运用工料测量法或分部分项法求取。房屋折旧以直线折旧法计算。不适用的,可以使用成新折扣法计算。房屋建筑设备应单独计算折旧。
1
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估价。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应当进行实地勘察,详实记录勘估对象状况,必要时应当房屋拆迁估价遵从房、地整体性原则,本规范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原则上以市场比较法确定估价对象的公开市场价值,不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照批准的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其建筑物残值。对勘估对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