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队长并请示组长事后补写请假条,并及时了解学习内容、会议要求或活动情况。
二、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由组长或副组长签字认可。
三、全体志愿者参加的活动考勤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记录存档并做为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第七条活动制度一、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
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二、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
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
f高效、有序的完成。三、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
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第八条奖惩制度
一、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队处理。
二、奖励1、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2、对在服务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报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3、取得评优资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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