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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1、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
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与本预案定义的I-IV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和可能导致I-IV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4、分类分级本预案所指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网络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或故障,不良信息在网站乃至整个互联网的传播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紧急网络安全事件。事件分类根据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划分为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人为破坏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目的或有组织
f的反动宣传、煽动和歪曲事理的不良活动或违法活动。1自然灾害是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2)事故灾难是指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者是软件、硬件设备
故障等。(3)人为破坏是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
病毒攻击、恐怖主义活动等事件。事件分级
根据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具体级别定义如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I级特别重大):造成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大规模瘫痪,事态的发展超出区一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控制能力,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II级(重大)造成网站或其它上一级部门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上级政府或公安部门协助乃至需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III级较大):造成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只需在本区政府或区信息中心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4IV级(一般):造成网站网络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可由我主管部
f门处置的突发事件二、工作原则1、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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