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谢绝乙肝携带者应聘
同时请避免使用含以上内容的优先性条款如“男性优先录用”“汉族优先录用”等
只有在法律明文允许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对特殊岗位的招工条件作出相应限制。
如食品卫生企业可以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在招工条件中明确拒绝招用患消化道传染病或携带病原体的求职者。
f对于矿山井下、重体力劳动等某些不宜女职工从事的岗位和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5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拒绝招用女性求职者。
二、招聘广告中的录用要求不明确
可以在招聘广告中明确职位的录用要求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位的录用条件也可以制定详细的岗位资格文件并让员工签收企业可以将员工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及“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说明”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说明可以体现在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形成一个整体的录用条件文件。因此企业最好能建立一套完善的岗位职责说明体系。企业可以保存招聘时的相关广告作为证明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详细的任职资格书面文件可以保存相应招聘广告作为录用条件的证据。在劳动争议中存在招工条件而没有明文录用条件时司法机关常将招工条件视为录用条件。
三、采取书面录用通知书方式
在经过招聘面试后对符合条件的求职者用人单位通常发出录用通知书。但如果用人单位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列明了岗位、工资、福利待
f遇等内容就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即希望与求职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就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求职者接受录用通知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得单方面撤销如果用人单位反悔就有可能赔偿对求职者造成的损失。
1、尽量采取口头通知方式避免书面录取方式
2、如果发送书面形式的通知书应当避免发出具有要约性质的录用通知书而仅仅发出通知求职者前来商谈订立劳动合同的函件在函件中只作出邀请对方来洽谈的意思表示而不列明应属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岗位、工资等内容这样就只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邀请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都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3、用人单位可以在录用通知书上约定录用通知书失效的条件以便在出现此条件时拒绝劳动者入职如劳动者超过期限报到
4、如果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后改变录用想法应及时撤回录用通知。按照法律规定在通知书到达求职者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撤回通知先于或与通知同时到达求职者的撤回有效。
四、未审查员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