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随意走动;八、道路进行封闭后,必须派专职人员24小时蹲守,指挥交通,对翻倒的防撞锥及时扶正,一旦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通知经理部及交警进行处理;九、在全路段施工期间,投入专业的交通维护人员,佩戴袖章和指挥旗管理,全天24小时指派专人轮班上路;十、在全路段施工期间,投入专业的交通维护人员,佩戴袖章和指挥旗管理,全
天24小时指派专人轮班上路;十一、吊车作业时,必须计算好吊车的作业半径,吊车的摆放位置不得影响行
车畅通,并在前方设置限速牌;
第三章: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1)吊装前应编制结构吊装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明确起重吊装
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
具、卡具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应即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正常,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二、防止高空坠落(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2)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点,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f(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屋架应在上弦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它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桃头板。
三、防物体落下伤人(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特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件、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2)构件绑扎必须绑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实安全可靠,始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5)风雪天、霜雾天和雨期吊装,高空作业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如在脚手、走道、屋面铺麻袋或草垫,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四、防止起重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