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案件来源
1、受理职工群众举报或投诉;2、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
查;3、工会和其它组织提请;4、上级机关指定。5、其它合法案件信息来源。
对不属于监察管辖范围
对信息不明确的一
一般程序立案
对超过2年保护时效
或本机关职权范围的退
次性告知需补正材
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填写立案审批表,机构负责
的,5个工作日内决定
件并一次性
料
告知
人批准,指定1名主办监察员。
不予受理,书面通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依法证据保
全时效:7日
调查取证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审批调查终结后,拟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按程序审批
审核
监察法核部门对调查后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法规适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拟定处罚意见
机构负责人决定拟处罚意见,重大复杂案件由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撤销立案
处罚告知
移送处理
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
辩
依法制作并送达行
1、违法案件不属于
政处罚告知书
本机关处罚事项
的;2、涉嫌犯罪的重大处罚依法召开听证会
当事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行政机关应改变原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
依法制作处罚、处理决定7日内送达
执行处罚决定
补充调查,经审核,退回主办监察员进一步调查核实
结案归档
重大处罚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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