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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委托方(甲方)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八年三月二八年三月
f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f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方(委托方(甲方):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业主委员会][业主]
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1
f第一条如下: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坐落位置(街)区(县)。。路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
2
f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2、原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