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
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
运行。
现场维保是,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
维保单位应当相应增加并且及时修订维保计划与方案。
当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
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2、电梯维保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整机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的名
称,电梯品种(型式),产品编号,设备代码,电梯原型号或者改造后的型号,电梯基
本技术参数(内容见第3条);
二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的编号;
三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
四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
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曳引或者强制式驱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以下分别简称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二杂物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为倾斜角度、额定速度、提升高度、梯级宽度、主
机功率、使用区段长度(自动人行道)。
4、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
且进行记录。
5、如后期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的,其维保记录格式、内容和
要求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系统
的,其数据在保存过程中不得有任何程度和任何形式的更改,确保储存数据的公正、客
观和安全,并可实时进行查询。
f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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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户要求:
1、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2、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
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3、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
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4、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
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5、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