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f泾川县御苑小区供热计量及
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建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平建设〔2011〕243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十一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降低既有建筑采暖能耗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二、基本原则(一)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精选一批业主改造意愿强,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居住舒适度差的既有居住建筑作为示范项目进行改造,探索和积累改造技术及政策经验,加强示范宣传,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
f策法规,明确不同既有建筑改造的技术路线、激励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促进供热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和进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和支持有经济能力的单位和节能改造要求的业主进行节能改造,提高业主、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全社会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的形成。
(三)科学决策,统筹规划。制定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统一规划,分阶段、分批次对全市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节能减排规划协调一致,有序推进此项工作。
(四)坚持“技术优、投资省、扰民少、效果好”的原则。将节能潜力大、资金回收快的项目或小区优先列为改造对象。尽可能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非节能住宅建筑及供热系统实施整片统一改造。
三、项目概况2011年,市上下达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为按照省建设厅分配下达给我市的改造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应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30万平方米(其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124万平方米,综合节能改造6万平方米),
f2008年已完成供热系统节能改造70万平方米。根据我市具体情况,为利于争取国家奖励资金,力争于
2009年底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即完成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6万平方米,完成供热系统节能改造60万平方米。
四、改造范围、内容和方式(一)改造范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范围为:(1)2000年前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