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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课程编号】:735006【开课对象】:四年制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分】:3
【总学时】:48【实践学时】:0【先修课程】:《国际贸易实务》
二、课程教学目的和课程性质
《国际商法》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技术学科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应初步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原理,掌握国际商法中合同法和货物买卖法的理论知识,熟悉国际商事活动范围内问题的解决程序和有关法规。能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参与国际商事活动,分析国际商事纠纷,综合处理国际贸易活动的能力。
三、课程教学要求
本课程涉及商事组织法、商事代理法、合同法、买卖法、票据法、产品责任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等内容。在教学过程,一方面讲授基础理论知识,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另一方面,通过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过程中,注重对学生案例分析的讲评,使学生处理纠纷能力得到加强。
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述
本章内容包括国际商法的概念和历史发展,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大法律体系,普通法与英美法的差异,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
(一)教学要求
1、了解国际商法的概念、作用和历史发展。2、了解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3、了解中国法律制度。
(二)重点、难点
1、重点:大陆法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f2、难点: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本章内容包商事组织的概念、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包括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当事人以及其法律责任、合伙企业对外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
(一)教学要求
1、了解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2、理解合伙的概念及其各形式之间的关系。3、理解公司的概念及其各种形式。4、掌握采用各种商事组织的条件和策略。
(二)重点、难点
重点:合伙企业法中合伙人的权力和义务;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中股东的权力与义务。难点:公司法关于股东的权力与义务规定;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第三章
商事代理法
本章内容包括代理的概念、代理法中的当事人(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的概念和法律责任,代理法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代理关系与居间、行纪的区别,中国的外贸代理制。
(一)教学要求
1、了解代理法概念和特点。2、理解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3、理解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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