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五条: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其负责人经组织考查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成员负责,并受全体成员监督,由总会监察小组负责具体监督工作。
第六条:宿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
第二章成员
第七条:宿管会的成员,均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学生担任。成员在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举产生。宿管会成员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进行改选。宿管会成员应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对不良现象有权利也有义务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宿管会成员自身若有不良举止、处事不公、隐瞒事实等任何有悖于自身职责的情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不知悔改者将对其进行罢免。
第八条:宿管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宿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二宿管会成员要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同学多做贡献要少说多做、不说空话、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做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宿管会主席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副主席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主席团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学生处领导讨论决定各部工作由部长具体负责,对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主席团。
f四宿管会成员必须对各部长及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情。
五宿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宿管会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
六宿管会各部以及各成员之间应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弥补不足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七宿管会应定期地召开例会,以交流管理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批评品行恶劣的同学,制定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宿管会每周开一次主要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