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次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作,做到总分包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因久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2、劳务费支付程序a公司各项目部负责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负责现场人员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表的核对,依据实际情况填报,且把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司审核。b总经办负责审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
c人事部负责审核劳务费支付单以及分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
d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单位项目部要监督分
f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备查。e人事部应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f各项目部每月月末向人事部报送劳务费支付情况表,准确反映劳务费支付情况。五、相关部门职责1、公司经营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实施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杜绝发生不订立合同施工和违法违规分包,负责结算和支付纠纷的调解处理。2、公司统计部负责各项目部施工产值的审核和统计,作为支付劳务费的考核依据。3、公司财务部负责按规定标准提取预留费,拨付公司劳务费预留账户;负责劳务费预留账户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4、公司人事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实施工作。5、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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