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8、“住房公积金”项目,反映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列支的职工住房补贴和按国家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职工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负担的部分。9、“住房补贴”项目,反映按照财金200128号文件规定,根据当地政府房改政策按月或按季发放给新、老职工的住房补贴,包括购房补贴、提租补贴等。10、“其他人员费用”项目,反映除以上人员费用以外的其他人员费用。11、“诉讼费”项目,反映除追偿业务以外,因各种纠纷引起的起诉或应诉所发生的费用。12、“公证费”项目,反映在签订各种协议、合同时向公证机关支付的费用。13、“咨询费”项目,反映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14、“聘请中介机构费”项目,反映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验资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审计经济鉴证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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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费用。15、“业务宣传费”项目,反映在从事业务宣传活动中按照有关规定比例控制所列支的费用。16、“业务招待费”项目,反映为满足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并按照有关规定比例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17、“监管费”项目,反映向银行监督管理部门交纳的机构及业务监管费。18、“技术转让费”项目,反映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19、“研究开发费”项目,反映为设计新产品、开发新市场所支付的调研、设计、专家论证等费用。20、“税金”项目,反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在费用中列支的税金。21、“其他业务费用”项目,反映除以上业务费用以外的其他业务费用。22、“公杂费”项目,反映购置办公用品、清洁用品、订阅公用书报等费用。23、“邮电费”项目,反映办理各项业务支付的邮费、电报费、电话费、电话初装费、电传及传真设备安装、使用费和线路租用等费用。24、“印刷费”项目,反映指印刷各种账表、凭证、资料及其包装运送费、刻制图章等支出。25、“水电费”项目,反映发生的水电费及增容费开支。26、“租赁费”项目,反映租赁营业和办公房屋、车辆、电子设备等所发生的支出。27、“差旅费”项目,反映职员因公出差的各种费用,参照当地政府的规定确定。28、“会议费”项目,反映召开各种会议按规定列支的各项费用。29、“钞币运送费”项目,反映为运送钞币所支付的租用汽车、火车、飞机的运输费、包装费、搬运费,自备汽车的油料费、养路费、牌照费,以及押运人员差旅费。30、“电子机具运转费”项目,反映电子设备运转过程中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