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涉外、涉港澳台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需办理公证;(九)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及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网上下载示范文本);(十)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双方房产价值协议书(网上下载示范文本);(十一)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或者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十二)其他必要材料。
三、抵押权转移登记注:申请人为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一)抵押证件:《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二)原《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三)《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四)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委托书需办理公证;(五)主债权转让合同以及其他房地产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f(六)其他必要材料。四、一般抵押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注:申请人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一)《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二)原《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三)原抵押证件:《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四)已存在的一般抵押权主债权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五)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已存在的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及其主债权合同;(六)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委托书需办理公证;(七)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提交职工大会同意的书面证明、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八)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申请一般抵押权转最高额抵押权登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