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使教育行政的客体得以扩大,而且管理过程也从过去倾向于静态转向动静结合,即不仅关注政策法规的制定,还关注其执行和评估,并从多学科角度探讨公共管理问题。就此而言,教育管理的发展趋势同样赋予了高校学生管理以公共管理的意义。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内涵学生管理服务职能体现的是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对学生多样性发展的关注,对民主社会公民教育的重视,对学生选择权、参与权的重视。从深层意义上而言,学生管理的服务职能揭示的是教育的自由、民主价值乃至市场经济、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观,研究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需要通过探寻法治来揭示其内涵。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遵循法治原则,实现学生管理理念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学生管理目标从效率稳定向效益创新转变,学生管理依据从“管理法”向“控权法”转变。学生管理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的过程,是法治思想与实践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体现。在此过程中,通过高校的法治精神、规则和行为方式,体现高校制度文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在于,高校法治是高校自治的根本促进和保障,是高校更好地服务社会、生产知识和培养具有法治素养的公民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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