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负痛苦指数不能准确衡量名义税负的高低税负痛苦指数的得分是以各地区最高边际税率计算的,被选用的各税种最高边际税率加总的结果就是税负痛苦指数。如《福布斯》推出的税负痛苦指数即是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雇主社会保险、雇员社会保险和增值税(或销售税)最高法定税率直接加总,对应我国的具体情况,财产税为零,其他各税依次为企业所得税33、个人所得税45、雇主社会保险即公司缴纳的社保金445、雇员社会保险即个人缴纳的社保金205,增值税17,最高边际税率直接加总得出税负指数为160结论是在全球52个国家及地区中,中国内地的税负指数位居第二,位居榜首的法国为1748
f税负痛苦指数仅仅是关于一国税负的一种算法,且是科学性较差的一种算法,在反映名义税负高低问题上有几个重大缺陷:一是没有区别平均税负与边际税负的差异。平均税负反映的是每单位的税基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边际税负是最后一单位税基所承担的税收数量,是经济学边际分析在研究税负问题上的应用。从这种计算结果看GDP增量中税收参与分配的程度,实际意义会大打折扣。因为实际上税收来自税基,是每一单位的税收平摊在每一单位的税基上,也就是所有的税基负担了所有的税收,而不是税基的增量负担了税收的增量,用边际税负高说明宏观税负过高过重是不可靠的。将主体税种与相应的经济指标对比分析,可以看到各主体税种都有各自不同的来源,并不是所有的税收都来自GDP可以说,我国宏观税负提高是各个分量税基负担的税收数量增加的结果,不是来自每单位GDP负担税收的增加,更不是GDP的价值增量负担了全部税收增量,边际税负的说服力更加弱化。只有平均税负才是衡量税负高低的有意义的指标。《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计算使用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的最高边际税率为45,而实际上纳税人的月薪超过10万元时才适用。据统计,适用25以上的工薪所得和适用30以上的各类其他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只占该税种收入的6左右,占全部税收收入的05,适用45税率的人和税收收入占比就更少了。但《福布斯》税负指数中,个人所得税是按最高档税率45计算,占总指数的1/4强。显然,将比重如此微小的个人所得税项目直接扩大,把只有极少数人适用的税率作为普遍适用的税率是不科学的,而只有当适用最高税率的比例较大时才是合理的。税负指数必须具有税收负担的内涵才有意义。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33、27和18三个档次,用33也虚高计算了企业所得税的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