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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作业案例分析题
2013年5月
f审计失败的案例:麦科特欺诈上市审计失败案背景资料:
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麦科特集团机电开发总公司,这是一家联营公司,四家出资者为麦科特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香港新标志有限公司和甘肃光学仪器工业公司。1994年更名为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1996年,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麦科特集团。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占有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75的股份。
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公司改制上市的有关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上市,需要达到以下条件:股份公司发起人至少为五家,连续三年盈利,资产要以历史成本计算,不能通过资产评估增加,否则就要按新设公司看待,需成立三年后才能申请上市。造假事实:
不拥有厂房、土地和大多数设备的产权的麦科特(惠州)光机电公司,几乎不可能拥有巨额资产,也达不到上市条件。实际上,麦科特上市时11亿左右的净资产规模,是一个从目标倒推而来的数字。造假手段一:
将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在1993年11月8日至1998年12月18日期间已进口的机器设备由原进口报关价格13450120港元提高到10808673569港元,价格虚增9463661569港元,由惠州市海关出具了内容虚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f从而确定上述进口机器设备产权归属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所有。造假手段二:
采用倒制会计凭证等办法编造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虚假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使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从1996年到1998年底的会计报表累计虚增净利润8458805832元人民币,1999年度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继续采用虚增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方法虚增了1999年度净利润4027441092元人民币。因此,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1996年至1999年度累计虚增净利润达12486246924元人民币,其控股母公司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根据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每年虚增的净利润增大本身的长期投资额和投资收益,从而使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截至1999年12月31日累计虚增了净利润11307614310元人民币。造假手段三:
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采用以“以表代账”的方法虚增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截至1998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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