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干部、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增强防范事故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更有利安全生产的开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特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外包工、实习人员、外单位调入我公司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①厂级教育(一级),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教育时间不低于48小时,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分配到车间。
f②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兼职安全员负责协助教育,教育时间不低于36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③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教育,教育时间不低于24小时,考试合格后,由班组长指定专人对其传、帮、带,直到领取安全操作证后,方可顶岗作业。
4、日常安全教育。①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②应举办安全技术,防火防爆知识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安全专栏、新瑞简报等多种形式,以及结合电化教育手段,开展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③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④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工作时,各单位应首先学习公司《大修、检修安全作业规程》,首先进行大修、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f⑤职工违章作业造成工伤,按公司工伤制度规定承担医疗费,工伤人员复工,应先经安技处教育、存档,违章记录纳入职工年终考核评定。
5、特殊教育。①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从事锅炉、起重、压力容器、电气、仪表、焊接、分析监测等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②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③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