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铲车及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场内车辆驾驶员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专门操作证。2、场内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安全例会学习。3、铲、叉车辆操作机构必须灵活有效,各安全装置保持良好,严禁铲车的斗、叉上站立坐人,严禁在高压电线的最近距离下操作,在作业中,有人发出危险信号,驾驶员立即停止作业。4、禁止货叉在距地面较高的位置上载重行驶,防止货物从货叉上滑脱,发生翻车伤人事故。5、装卸集装箱时,要听从指挥人员指挥,慢行慢停,稳起稳落,不准在运行中进行升降作业。6、场内车辆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了望周围情况,注意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驶作业,路面、场地有倾斜现象未采取措施,不得作业。7、铲、叉车每次载重不得超过核定标准重量,对有碍行驶、作业和易于发生挤碰、伤人的情况要停止作业,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作业。8、场内车辆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凡发生各类事故,均应按驾驶员事故处理规定和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因进行严肃处理,并逐级上报,不得姑息迁就,擅自处理。9、场内铲车在装散装物资时,坚持原则,按吨位装载,注意货物装载位置,严格把好超载的源头关。装车时铲车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损坏车辆部件。
10、铲车在每天使用运转以前都必须先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检查的项目有:刹车、喇叭、电瓶电源、水箱和轮胎的情况。若检查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方可启动使用。
f11、铲车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故障或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报告仓库设备员。待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驾驶铲车铲运物料时应注意:不得超负荷装载或超时间连续使用(一般不能超过两小时)。做前倾动作时,不许同时向上举物料托盘。
13、驾驶员在铲物料时应检验托盘上的物料堆放的位置和重心是否良好的平衡,避免物料在运送的过程中发生倾斜。检验铲车叉子是否在托盘的居中位置,以防物料倾覆。
14、驾驶铲车在狭窄的通道转弯时,要注意物料托盘是否会碰撞。同时要注意铲车的后部是否会伤人触物。
15、铲车载货体积较大,驾驶员的视线被阻挡时。驾驶员应采取倒退行驶。
16、铲车在行驶过程中,除驾驶员外禁止搭乘其他人员。17、铲车使用完毕要放在指定区域内。并且拉好手刹车。叉子前倾放到最低位置带好钥匙。18、铲车驾驶员必须具备有驾驶证或者上岗证有一定的驾驶技能和一定的安全操作知识。同时还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同意,不具备条件者禁止驾驶铲车。19、铲车操作作业结束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