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实行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2、与股票、债券不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3、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是基金运作中的主要当事人。4、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5、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参与基金投资。6、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由选定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并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股票、债券的分散化组合投资。7、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8、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个投资者所购买的基金份额的多少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9、每只基金都会订立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在基金合同中有详细约定。10、基金公司在发售基金份额时都会向投资者提供一份招募说明书。有关基金运作的各个方面,如基金的投资目标与理念、投资范围与对象、投资策略与限制、基金的发售与买卖、基金费用与收益分配等,都会在招募说明书中详细说明。11、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是基金设立的两个重要法律文件。12、与直接投资股票或债券不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证券为投资对象;另一方面,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的方式间接进行证券投资。13、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被称为“共同基金”;14、在英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被称为“单位信托基金”15、在欧洲一些国家被称为“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16、在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则被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17、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18、为降低投资风险,一些国家的法律通常规定基金必须以组合投资的方式进行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使“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成为基金的一大特色。19、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20、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