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劳动管理制度
二○一○年九月
北京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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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劳动管理制度
北京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与
劳务公司(以下
简称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某某股份公司属于用工单位,劳务公司属
于用人单位。劳务人员应遵守某某公司和劳务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接
受某某公司的岗位安排,完成某某公司布置的工作要求。按考核领取相应的劳动
报酬。
第一章工作时间的规定
一、执行工作工时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二、实行标准时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计算综合工时制,每周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实
行计算综合工时制的公司可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
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安排劳务人
员工作的,支付劳务人员基础工资300的劳动报酬。公司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
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凡每周超过40小时或节假日加班者应以书面形式,报
部和
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按照加班制度领取加班工资或调休(倒休),加班工资按
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未经过某某公司批准的延长工作时间、公休日和节
假日加班者,视同个人行为,某某公司一律不予认可,不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
(倒休)。
第二章劳动纪律
一、劳务人员上班期间应遵守某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员工行
为规范管理〉、〈劳动纪律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若临时
有事须提前打电话给部门领导请假。调休、请假须提前两天,否则一律不予批
准。
二、劳务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上班就是旷工行为,应扣发工资。有下列情况
之一者均按旷工论处:1、没有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
3、假满未归,又未续假者。4、编造请假理由,伪造、涂改证明骗假者。
精选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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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做诋毁公司形象的事,不得私自担任或临时负责其它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不得兼职。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理并退回劳务公司。
四、劳务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公司,并在市场、销售部门办理辞职手续,并告知人力资源部和劳务公司。
五、当顾客或商超人员对劳务人员的服务或其他行为进行投诉时,某某公司调查落实,如情况属实,将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告知劳务公司。
六、商超对所在劳务人员的处罚由劳务人员本人承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