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应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1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部门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2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管理,院办公室应优先保证,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3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长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科室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区域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4请,经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给予安排。5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医院指定地点,并将钥匙统一交院长办公室保管。6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长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7车辆设专职司机管理,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8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9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10、11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各车辆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院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或主管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12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方可借用,同时应派专职司机跟随,不得由借用单位自派司机。
仓库物资采购及验收制度
1(1)各类物资的采购工作统一归口,由库房办理,每月初提出采购计划,总务科长审批后,据此执行。(2)各科室所需物资,一律向库房填写请购单,由采购员集中编制采购计划单,报请批准后进行采购。(3)为了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采购员要认真执行物资采购计划。(4)采购员必须准确地编制当月采购计划,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物资积压。(5)采购员根据保管员上报的当月计划汇编上报,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f(6)因抢救等特殊情况的零星采购,根据急事急办的原则,从速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