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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13年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分数线
根据北京服装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规定,艺术类专业本科的录取规则是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1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的考生,按照以下方式录取:①校考成绩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即可被录取②校考成绩第10名以后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不低于60分150分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综合成绩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合格分数线×100文化课总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分数线×100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根据考生成绩,我校确定2013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为235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其它各专业为36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其中文化课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根据以上录取原则,我校2013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如下:2013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
序号1234567891011
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公共艺术表演(服装表演)(男生)
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181651765118057180251796116717180571689717940180248680
f12
表演(服装表演)(女生)
7420
注:表中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一栏为专业考试成绩。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201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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