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每家蓄电池企业要确定1名县级政府负责人和环保、卫生监管人员各1名作为整治联系人和监督员,加强监管,防止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对被关停企业要做好善后工作,拆除涉铅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剩余原材料、固废和其他污染物,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法责令其限期注销相关许可证(照)并通知发证,(照)单位注销并收回证(照)。2基本解决蓄电池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全面消除,群众对区域内铅蓄电池企业环境污染的投诉量、信访量明显下降。
f3完成对可能受铅污染的水域和场地的排查监测工作,对监测超标的水域和场地划定范围,设立标志牌,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4建立完善行业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及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企业监管和事故应急相关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保企业守法排污、职工身体健康、生态环境安全。5按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2011〕52号)要求,制定实施污染源及水、气、土壤环境日常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方案,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站监测用房、仪器、交通、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使之具备承担铅蓄电池企业监督性监测和应急监测的能力和条件。在铅蓄电池园区(工业集聚区)周边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仪。6辖区内铅蓄电池企业应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铅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县(市、区)人民政府定期上报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地址以及产能、工艺、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由各设区市汇总后报送省环保厅,并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7全面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建立健全铅蓄电池企业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建立铅蓄电池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二)验收资料要求1工作总结。包括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长效管理办法、建立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巩固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打算等。2技术报告。详细说整治前后的基本情况,污染综合整治过程,所有保留企业、关停企业的污染治理和善后处置情况,有关废气、废水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验收标准达标情况,整治的效益分析,持续改进计划等。3支撑材料。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文件、规划、方案及有关宣传材料等。
f企业一厂一档资料。包括装备水平、治理工艺、达标情况、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情况等。(园区)工业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