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规划总平面设计
f1总平面设计11常用总图设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总平面是建筑设计的基础,建筑单体的造型、平面布局、层数很大程度上受到基地的局限,受到基地周边道路、建筑物的影响;而新建建筑物又会导致新的环境、空间产生,因此还须考虑建筑物建成后不能使周围环境受到损害,不能影响公众利益。因此,总平面设计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设计规范与设计标准。总平面设计中常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如下:11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112《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或外省市当地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1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1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1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1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17《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计标准》DBJ08796(上海市地方标准)118《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119《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4月)1110各专项建筑设计规范中涉及总平面的条文标准
f12总平面设计的规定121一般规定1基地总平面设计应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为依据。2基地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使用要求,注重节地、节能、节约水源,以适应建设发展的需求。3基地总平面设计应结合用地自然地形、周围环境、地域文脉和建筑环境,因地制宜的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并力求有新意有特色。4基地总平面设计应崇尚自然、保护自然植被、自然水域、水系、自然景观,保护生态环境。5基地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路网结构清晰,人流车流有序,并对建筑群体、竖向、道路、环境景观、绿化格局、管线设计进行综合考虑,统筹兼顾。6基地内建筑物布置应按其不同功能争取最好的朝向和自然通风,满足防火和卫生要求。居住建筑、学校教学用房、托儿所、幼儿园、医疗、科研实验室等需要安静的建筑环境,应避免噪声干扰。7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性质满足其室外场地及环境设计要求,应分区明确、交通组织人车流线合理。1)小学校、幼儿园和住宅之间应有便利安全的人行系统,学校、幼儿园大门不应开向城市交通干道。其入口和城市道路之间应有10米以上的缓冲距离,以便于临时停车及人员疏散。2)商业服务等项目宜集中布置,以便形成规模,便于使用、管理。3)供电、供气、供热等设施应靠近其主要服务对象或位
f于负荷中心。锅炉房应设在下风向。8规划总平面布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