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2、商品规定:商户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品牌经营,所上货品必须与合同所签订的品牌相符,商户不得将合同约定以外的品牌拿进商业街销售,同时所提供商品不得有假冒伪劣及私自更换商标的商品。3、装修规定:商户柜位装修必须按照商业街规定进行,货架高度、摆放位置、柜内动线等必须严格按照商业街的装修规范执行。4、经营规定:商户在本商业街统一规划管理之下自主经营,自主承担经营盈亏与风险。本商业街产权为本开发商所有,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作,商户不得私自转让、转租。
f5、广告招牌、商品标识的管理规定:1)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业街相关
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业街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业街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2)为维护商业街形象,未经商业街相关工作人员书面许可,不得在商业街外墙及玻璃上张贴任何宣传广告、商品标识以及堆放箱、柜、椅、台、商品等杂物,如有违反,商业街相关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3)为维护商业街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业街相关工作人员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任何有损商业街和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业街正常经营的标识,如铺位转让等。
4)为维护商业街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业街相关工作人员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业街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业街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业街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5)为维护商业街的整体形象,商业街相关工作人员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业街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业街相关工作人员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6)商户在商业街内外张贴、悬挂的招牌、广告和标识,其制作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业街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商业街有权进行监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商户自行承担。10、通道、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
1)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业街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如有违反,商业街r